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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滨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费缴纳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06-11-20 10: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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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费缴纳办法

第一条        按照本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本协会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 费,依照山东省房地产协会会员单位会费缴纳标准。 

第二条        会费标准 1、开发企业:一般会员单位2000/年,理事、常务理事单位3000/年。 2、其它会员单位:1000/年。

第三条        会费缴纳时间:开发企业在资质年检时缴纳,其它会员单位年底缴纳。 

第四条        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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