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等级 |
|
|
一
级
资
质
|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的8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5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4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投诉房屋面积与总销售房屋面积之比)2%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
二
级
资
质 |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4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3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
三
级
资
质 |
1、注册资本不低于1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2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它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
四
级
资
质 |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低于5%,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
暂
定
资
质 |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与此相当投资额。 四、报送材料 (一)资质审批许可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的验资报告;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7、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8、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劳动合同(加盖劳动局鉴定章),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9、企业获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土地有效
证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