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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陕西:年底确保11万低保户有其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08-1-28 15: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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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确保11万低保户有其居——陕西拟借多元住房体系治愈住房难顽疾
  从“住者忧其居”到“住者有其居”,这是我省建设部门今后一段时间一项重要任务。1月11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说,今后,我省将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通过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难问题。
  五年蓝图 我省逐步解决21.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年底对11.95万户低保家庭予以保障,2009年到2010年,2.6万最低收入家庭予以保证,在2012年前解决7.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措施: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时,政府还将利用优惠政策扶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供应,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家庭,政府将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在规划、施工、预售等关键环节把关,保证90平方米以下套型结构比例要求。
  低收入群体 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测算,目前,我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21.8万户,其中11.95万户低保家庭。
  措施:今年,我省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现9.9万户低保家庭中申请货币补贴的,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收购廉租住房47万平方米,筹措1万套廉租房源。各地还将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从二级市场上收购、改建一批旧住房,利用和改造一批直管公房,实现省政府确定的30 实物配租比例所需房源。保证新建廉租住房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力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将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以及城中村改造时,考虑建设一些小套型住房,供农民工租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中等收入偏低者 去年年底,我省对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措施:根据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调整情况,2008年,全省经济适用房总体目标为: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建设420万平方米,竣工2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08年的标准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夹心阶层 随着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调整,出现了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也不能参加集资建房的“夹心阶层”。
  措施:首先,建设政策性商品住房。探索“限价房”,在土地出让时采取“限套型、限制面积,”然后再“竞地价、竞房价”,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价格低一些,盖成的房子售价也要限制的低一些。
  其次,探索“经济租赁房”。组织一部分中小套型住房以低于市场价又高于廉租租金的价格出租给既享受不了经济适用房,又不能申请廉租房的引进人才、青年公务员、青年教师过度。
  再次,借鉴铜川、宝鸡针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推出的“廉价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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