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发区规划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开发区规划分局工作职责:
依照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评审。
主要道路两侧的重点单体工程方案及重点地段规划设计方案,经开发区传审后,送市六大班子传审。
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监督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划行为进行认定。
二、对有关审批事项的承诺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现场踏勘、提出规划选址意见及设计条件。办理时限为
1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选址或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线路和特殊情况除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建设用地规划批复(许可证附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
15个工作日(因申请人原因延误办理除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申请受理、材料初审、总工办审核、建设工程相关材料(许可证附件)签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总工办材料审核完结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15个工作日(因申请人原因延误办理除外)。
三、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违诺必究、促进发展
开发区规划分局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完善制度、提升工作”的理念,形成制度管理人、制度评价人、制度促工作的良好氛围,按承诺开展好各项工作。对违反制度、不履行承诺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惩戒,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尚无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不执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守承诺,力促发展,同心协力,为打造最优的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滨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二
〇〇
九年八月三日